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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嫁给凶神后,貌美小夫郎被宠上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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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224章
      白玉尘咳了咳,随手摘了颗枣红色小果子,“苹儿,吃吗?甜的。”
      殷墨扭头,“不吃,又不能给我生一个漂漂亮亮、可可爱爱的乖孙孙。”
      白玉尘:“…”
      白玉尘提议:“不如去偷岫儿,让珍珠自己重新再生一个。”
      “不了。”殷墨老神在在,“我怕有人吊死在正阳门。”
      之玄眼珠一转,摘下冠冕,在头上插了不少花花草草,“小爹爹,你看我像不像簪花郎?”
      他说着,还学小哥儿的动作妩媚了一下。
      但是他生得高壮,五大三粗的跟个猎户似的,学着小哥儿的动作能把人笑死。
      本来殷墨还在郁闷呢,看到儿子满头花花草草,动作滑稽的逗他开心,忍了好一会儿,还是没忍住笑出声。
      “好了好了,别耍宝了。”殷墨说,“这要是让别人看见了,你这个皇帝的威严,还要不要了?”
      之玄说:“皇帝的威严哪有小爹爹您重要。”
      殷墨心里乐开花,不过面上还是不显露半分。
      他故意硬着语气说:“别以为说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这件事情蒙混过去。”
      “你的婚事我不催,但是你必须尽快让我抱上小孙孙!”
      “不然我死不瞑目。”
      之玄眼观鼻,鼻观心。
      原来小爹爹是眼馋皇叔家的小乖崽子们了,他在心里默默想。
      子嗣这件事他另有成算!
      怎么着他的第一个孩子也该由中宫嫡出吧?
      否则不利于江山社稷。
      后宫稳定,前朝才能安详。
      这话他只敢在心里想,要是说出来的话,他小爹爹非揍他不可。
      殷之玄觉得,不管是他的皇后也好,贵侍贵君也罢,只要能稳定朝纲,那就是娶得值。
      而此时的他完全想不到,后来他会遇到那么合心意的一个男子,似惊鸿落于心间,让他心甘情愿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。
      殷墨见儿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,再次重重叹气,“我漂漂亮亮、可可爱爱的…”
      小孙孙喏…
      他话还没说完,就让白玉尘塞了果子进嘴里。
      殷墨嚼了两下,该说不说,的确很甜。
      “这是什么?再来一个。”殷墨尝到甜头开始提要求。
      白玉尘说:“北境沙漠腹地的一种果子,当地叫饴糖果,用来酿酒的。”
      他说着,给夫郎指了指一旁花盆里的植物。
      殷墨已经学会自己动手了,当他发现果子的汁液很红可以染色后,随口问:“这颜色能洗掉吗?”
      白玉尘点头,“水洗即可。”
      “那我就放心了。”殷墨平静地说。
      就在白玉尘父子俩茫然之际,殷墨已经阴笑着朝他们俩扑过来。
      白玉尘瞬间明白了夫郎想做什么,他脑子里天人交战,这是躲还是不躲?
      算了,自家夫郎,由着他…
      本来白玉尘还这样想着,突然看见儿子已经‘惨遭毒手’,那冷白的皮肤上顿时这里红一块儿,那里红一块儿。
      父子俩都白,所以现在的大花脸儿子,就是等下的他。
      白玉尘默默后退半步。
      殷墨见状,微微一笑,道:“好啊,居然还想逃?”
      白玉尘弱弱开口,“苹儿,商量一下,别摸脸行不行?”
      殷墨温柔地点头,“好——个屁,受死吧!”
      不一会儿,父子俩纷纷负伤,顶着一张大红脸去沐浴。
      欺负完夫君和儿子,殷墨爽了。
      而被欺负的两个人在汤池搓半天,顿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。
      晚膳时,殷墨看到洗得水淋淋的两个人,良心小小的痛了一下。
      当然只有一下,因为夫君和儿子都乐意宠着他,脸上没半点不愿。
      对于去北境游玩的提议,殷墨认认真真地思考了一个晚上。
      他其实一次都没有去过彩霞城,不知道弟弟在那样的一个地方究竟是怎样生活的。
      如今之玄也能独当一面了,他也没什么顾虑。
      那便去吧!
      最好能忽悠珍珠带着岫哥儿一块去。
      且不论来路如何仓惶,年少时的诸多磨难和痛苦。
      他只知如今一切刚好。
      对于殷墨来说,这是非常好的一生。
      第303章 他山之渊,可生蘅草1
      虽然当今武林门派众多,可排得上号的也就那么几个。
      最开始,江湖上还是有好些亦正亦邪的门派,自称魔教的也并不在少数。
      有的门派自称是魔教,是为了说出来比较有场面。而有的门派却是无恶不作,凶残至极。
      屠杀平民百姓不说,还动不动就灭人满门,连人家菜篮子里的鸡蛋的蛋黄都要摇散。
      有魔教,自然也有江湖正道。
      以四大门派为首,每十年召开一次武林大会。
      魁首便是当之无愧的武林盟主,统领武林正道维护江湖和平。
      剿灭为非作歹的魔教,就是武林正派该做的大事。
      以往夺得魁首的人无不是各门各派的天之骄子,亦或是成名已久的武林泰斗。
      偏偏在有一天,夺的魁首的人居然是一个刚冒头没多久的年轻人。
      他的出现,使得桂山之巅重新出现在武林众人面前。
      桂山之巅算是一个隐世的门派,善使重剑。
      因其门徒稀疏,起初知道这个门派的人并不多。
      那一年的武林大会,桂山血饮一人一剑,将四大门派的武林高手打得落花流水,一举夺魁。
      所有人都以为这年轻人能夺魁实属侥幸,本以为是巅峰,没想到只是开始。
      这年轻人正是林云渊。
      从此,桂山血饮名声大噪,响彻大江南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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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自从林思恒去了桂山,沈青蘅的心就没落下来过。
      打小林思恒就调皮捣蛋,在家里有他爹约束,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乱子。
      不过听自家男人说,桂山隐世已久,现在整个门派跟空壳子也没区别。
      尤其是在他入江湖之后,师弟师妹们也没有留在桂山。
      到如今,桂山之巅也就只剩下了他那位年纪非常大的师父。
      沈青蘅就愁啊,他家这个小孩他最清楚了,请个夫子拔人家胡子,拜个菩萨掰人家香火…
      总而言之,非常不好管,挨揍是常态。
      他担心这小崽子在桂山闯祸,到时候被师父丢下来,所以每天都忧心忡忡。
      后来生了新雨,沈青蘅就更容易想起自己的大儿子了。
      新雨很乖,平时也很少哭闹。
      弟弟这性子完完全全随了他小爹爹,安安静静,不哭不闹。
      哪像哥哥思恒,刚出生没几个月,整条街都能听见他的哭嚎声,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夸一句:你家小孩嗓门真大。
      新雨吃奶的时候,他就会想思恒在桂山能不能吃饱。
      新雨穿新衣的时候,思恒能不能穿暖…
      他还那么小,肯定不会照顾自己。
      林云渊见夫郎愁闷,在新雨半岁的时候,便让下人收拾了行囊,准备带夫郎出去走走。
      新雨还小,不宜出远门。
      林云渊把新雨交给小爹照顾,带着夫郎一路东行。
      路过桂山的时候,顺便看一眼大儿子,免得夫郎整日茶饭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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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桂山之巅。
      枯树下半卧着一个白胡子老头,他腰间别着一只已经空了的酒葫芦,破布衫穿在身上,一双鞋也破,右脚露出了脚趾头。
      他闭着眼睛砸吧着嘴,面色十分红润,完全让人猜不到今年已经一百二十岁了。
      林思恒在心里骂骂咧咧,这老头看起来哪里像什么世外高人,完全就是个丐帮穷老头嘛!
      他倒是吃肉喝酒快活了,完全不记得这里还有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孩!
      林思恒举着一块比他人还大的石头深蹲,满头大汗。
      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,这老头还不喊停。
      林思恒觉得,肯定是以前他爹把这老头得罪透了,所以这老头才从他身上报复回来。
      见这老头眼睛都闭上了,林思恒心想,此时不偷奸耍滑,更待何时!
      他正想放下石头,突然就听到老头说:“不准偷懒。”
      林思恒:“…”不是,这死老头背后是不是有眼睛啊!
      老头继续道:“也不准在心里骂我。”
      林思恒呲牙咧嘴,但手上的动作还是一点没敢停。
      最开始他可不像现在这样老实,只是这老头跟他爹似的,动不动就爆捶他一顿。
      这里可没有小爹爹可以保护他,挨打只能受着,然后晚上自己一个人偷偷躲在被窝里哭。
      再说了这条路也是他自己选的,不就是挨打么,忍忍就过去了。
      可怜巴巴的小孩,半夜哭完,第二天还要pua自己,惨得简直没眼看。
      关键老头也不是什么安分的人,平时最喜欢逗小孩。